有一年多没见过胡戈了,正确地说应该是但是,因为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后来就成了把老陈惹得快要无计的胡戈。和他认识在两年前,那是个被柠檬头、化石和我一致推选为黄金白银的年代,用金赛博士的话说就是高潮的年代,至于下一个高潮何时到来,我守株待兔般地期待,但基本上我未敢奢望。那时的我们纵情狂欢、疯狂飚车,仿佛一台榨汁机试图把青春浓缩得更纯一点,我想那样的日子再也不会回来了。在一次车友和66(就是玩轮滑的)杀人聚会上碰到他,介绍自己的时候拘谨地说:大家好,我叫但是。杀人间隙他总是玩弄手上那部pad手机,那时我刚搞了个hp的ppc(掌上电脑),买的时候是为了骚包,地铁或者等车的时候能看电影,好像在宣布老子已经提前进入移动办公时代,后来发现完全都是多余,我用得最多的功能就是拿它当遥控器。我拿着调茶坊里背投的音量,他觉得有趣借去玩。后来某日一帮人约了去他那喝酒,他租的房间够大且不惧噪音,我有事没去,据柠檬头说那晚宿碎了,我听了有点后悔。
我不想提他现在和陈凯歌的破事,总之是个麻烦,而且还挺大,可麻烦不比女人的胸部,不是越大越好呀。陈凯歌敢拿2亿多造个垃圾,你敢保证他不会发疯扔个2千万打这场官司吗?看到天涯邀请了2位法学界的权威讨论了这场官司的输赢概率,当中讨论不予赘述,讨论到后面得出的结论是,胡戈赢面更大,因为他创造了个全新的故事,而且这个故事和无极没有任何关系,从作品角度而言这个也有著作权,也得受到保护,还可以出版发行,不过版税收入可以考虑和陈凯歌分成。tnnd,博士就是博士,说话无与伦比得有文化,这么阴的招都能想得出来,咱想好了,以后卖房子卖地也要供咱孩子读到博士,最好还要加个后。不过想告诉他,在我们眼里,你还是和我们一起杀人的但是,无论你成为出名的胡戈,还是惹上官司的胡戈,这都不会改变,那些杀人战斗的日子,你我都不会忘记。如果这次官司输了,我们车友66凑钱帮你还罚金,就像今年断了胳膊再断腿的kevin小子说的:车友和66五百年前就是一家了嘛。
25号家里准备拍全家福,我问包包借一下他的广角相机,他不答应,非一定要亲自来帮我拍,我说我有三角架,到时用自拍就成了,他说不成,只是举手之劳,我拗不过他,感动得忘记说谢谢。包包今天发消息给我,说星期六早上9:05 下午14:05,FM93.4 有他的专访,让我有空的话就听一下,我不知道有没有时间,但是我想一定努力抽空去听。
问空军拿了部骑行台,在家练车用,我在轻轨打电话给他,他派人送了过来,我还没问那兄弟的名字他就放下东西走了,我一拎,真沉呀,钱也没给,下次再算吧。
身边都有这样那样的朋友,他们组成了我生命中的缘分。感谢你们,在我活在这个世界的时候让我遇到,我知道不容易,所以,我倍感珍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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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评论人:hedy
2006-02-17 00:12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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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这样的朋友的你真的很幸福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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